近7成人承认闯过红灯!为何闯红灯屡禁不止?
11月12日,上海浦东新区官方账号“浦东发布”公开了一起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视频中,一女子骑电动车闯红灯横穿马路,一轿车躲闪不及与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交警向女子了解情况,在确认女子闯红灯后,告知责任在她,不料女子反问,“我全责啊,车主一点责任没有?”最后,交警判定该女子承担事故全责。
据公安部交管局与媒体曾联合开展的一项“全国交通安全日民调”结果显示,10682名接受调查者中,72%的人认为最不文明的交通行为是闯红灯,67%的人坦言自己闯过红灯。
非机动车闯红灯责任怎么定?非机动车闯红灯有哪些危害?为何“闯红灯”难治理?对此,记者采访了律师和一线交警。
非机动车闯红灯责任怎么定?
2012年12月2日我国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上,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交通信号是对道路交通流进行控制、疏导、合理组织,进而使道路交通有秩序运行所采取的灯光颜色、线段符号、指挥手势等所显示的信息符号。法律规定,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现场手势指挥。遵守交通信号,是每位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基本行为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北京市中通策成律师事务所赵亚娜律师表示,具体到上海浦东这起事故中,交警判定驾驶电动车的女子承担全责并无不妥。此外,记者检索海口、乌鲁木齐、银川等多地公开案例发现,因非机动车闯红灯造成的事故,绝大部分由闯红灯一方负全责。
不过,赵亚娜还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事故的情况除外。在道路交通中,行人、非机动车相对于机动车属于弱势群体,这一规定是出于保护弱势群体的考量。
华北某县交警大队一名执法多年的交警陈伟告诉记者,虽然相关法规规定了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但在处理具体交通事故时,交警会根据现场情况、双方当事人的处境、年龄等多种因素综合判断,再划分事故责任。比如,行人或驾驶非机动车的一方是儿童、老人或其他弱势群体,出于人性化执法、有效化解纠纷等考量,交警会和机动车一方协商,让其承担少量责任,最终达成一个于法于情于理都能站得住,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在处理此类事故时,我们会尽量秉持让双方利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的原则,但这是建立在当事人双方都愿意接受的基础上,如果一方坚持按法律条文走,只能判闯红灯一方负全责。”陈伟说。
非机动车闯红灯有哪些危害?
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曾介绍,2012年1月至10月,全国因闯红灯肇事导致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4227起,造成798人死亡。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主要有不走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闯红灯等;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主要有闯红灯、不在人行道内行走、不服从交警指挥等。
上海警方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21日,上海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亡人事故中,由于非机动车闯红灯引发的事故占比近1/4,共造成128名非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死亡,相当于每个月有8人因为闯红灯事故死亡。
陈伟表示,行人、非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除了严重威胁自身安全外,也会影响道路通行秩序和通行效率。比如,容易发生剐蹭,造成堵车等,如果造成他人严重伤亡,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有媒体报道,今年8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最后被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就是一名闯红灯的行人。根据案情,周某在上海市普陀区某路口人行横道闯红灯穿行时,与超速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凌某发生碰撞,致其连人带车摔倒在对侧机动车道内,此时适逢对侧车道刘某驾驶的小客车绿灯放行,跟随前车起步,躲避不及碾压到了凌某身上,凌某被送医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警方认定,周某闯红灯通行,负事故主要责任;凌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负次要责任;刘某无须承担责任。我国刑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据此,本案法官依法认定,小客车驾驶员刘某无须承担刑事责任。而周某应该认识到闯红灯极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但依然未尽足够注意义务而闯红灯穿行,最终撞倒他人致其被碾压身亡,周某对这起严重事故存在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过失。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周某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为何“闯红灯”难治理?
记者梳理发现,为了治理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多地交警都采取了一些措施。2019年,昆明交警发布了一份“行人交通违法信息统计表”,闯红灯占违法总数的81%。此前一年,昆明交警已开始对闯红灯行人予以罚单警告,对于现场拒绝接受处罚或缴纳罚款的,违法者信息会被录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应用平台”,这意味着对方在今后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时,就已经有一条违法记录。此外,交警还通过LED电子显示屏以及“交通违法曝光台”进行公开曝光,对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的交通违法行为还将抄告所在单位,督促单位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华北某县交警大队违法办主任郑杰表示,随着社会进步,现在闯红灯的行人不多,主要是骑电动车和三轮车的人,比如外卖小哥和各种送货员,为了赶时间,容易闯红灯。但不管是行人还是非机动车驾驶员,闯红灯一是对交通法规认识不够,二是对自身安全不够重视,这种错误观念现在还很难改变。
郑杰说,他从和一线交警交流中得知,公众对交警执法普遍存在抵触情绪,不配合执法,这是闯红灯难治理的一个原因。“有人连警告都不爱听,罚款就更难执行了。有人觉得交警针对他们,反问交警为什么不管其他人,总之不认为这是保护他。”郑杰说,为了不引发执法纠纷,交警一般不会轻易罚款,而是以劝告和提醒为主。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亮表示,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难治理,一方面与市民法规意识有关,另一方面也同道路交通设施设计、治理规则和社会文化等因素有关。比如,有的地方信号灯间隔时间规划不科学,红绿灯间隔时间长达100秒甚至120秒,而有测算显示,国人普遍愿意等待的时长底线是90秒,部分行人因为等待时间太长,就容易闯红灯。
马亮认为,通过罚款、信用惩戒等手段可以起到一定作用,但仅靠这些效果不大,而且执法成本过高,难以在全国普及。目前,交警部门可以通过加强执法监督提升公众守法意识,营造“人人都要遵守交通规则”社会氛围。同时,也可以借鉴杭州、舟山等城市推行的“车让人,人快走”的经验,提升城市整体文明水平。此外,各地交通规划、建设部门应从本地实际出发,提高道路规划建设和交通规则设计的科学性。(文中陈伟、郑杰为化名)
编辑:汤吉宁、实习生章星颖
审核: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