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热议:不能再被“朱雀玄武敕令”牵着鼻子走

2025-07-01 19:57 阅读
大江网原创

  6月29日,@朱雀玄武敕令本人在社交媒体发文,称自己请求“改回曾用名朱雀玄武”的申请暂未通过审批。此前其表示,自己高考报名和高考准考证上的名字是“朱雀玄武”,改名为周景明后,会导致大学录取通知书无法签收,所以写了“改名为朱雀玄武”的申请书和申请表。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公安局回复称,申请人周景明13个月申请改名11次的行为已属扰乱公共秩序、浪费行政资源,该局暂不予审批周景明本次更名申请。

  当“朱雀玄武敕令”第11次敲响派出所更名申请之门,其行为已非公民权利的正常行使,而演变为一场荒诞的公共资源消耗战。桂阳县警方对其“扰乱公共秩序”的判定如警钟长鸣——当个人任性屡屡冲撞社会运行规则的堤岸,我们岂能再以“宽容”之名行“特赦”之实?

  姓名权虽由法律授予,却绝非无边无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赋予公民姓名变更权,但其行使必以不悖公序良俗为前提。周某在13个月内裹挟着“朱雀玄武敕令”等奇名11次冲击行政窗口,此等行为已远超姓名权行使范畴,沦为一场滥用权利、蔑视秩序的表演。这种行为侵蚀的不仅是行政资源,更是公共秩序的核心价值。

  这一事件启示我们,法治社会需在个体自由与公共利益间寻求精妙平衡。姓名权固然神圣,但神圣权利的边界止于他人权利与公共福祉的门槛之前。面对明显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执法机关必须勇于说“不”。唯有如此,才能避免社会在一次次“特赦”中滑向失序的深渊。

  改名闹剧必须画上句号。既然已经扰乱公共秩序,对“朱雀玄武敕令”就别“特赦”了。无论是网友还是警方,都不能再被“朱雀玄武敕令”牵着鼻子走。

  (郭元鹏)

  编辑:汪凯凡

  校对:吴悦雨

打开APP阅读全文
用户点评
    打开APP,查看更多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打开APP
    前往,阅读体验更佳
    取消
    ×
    问政江西小程序
    长按进入,阅读更多问政江西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