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两地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2024-11-27 07:42 阅读
共青城市人大发布、武宁发布

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3号)

 

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决定免去:

黄 磊的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现予公告。

 
 
共青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
 
 

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4号)

 

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任命:

肖 磊为共青城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卞 海为共青城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现予公告。

 

 
共青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
 
 

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

名单

(2024年11月25日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但冬生为共青城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小燕辞去共青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25日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小燕辞去共青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余新亚等辞去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4年11月25日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余新亚、毛兴味、刘小燕、李长云、彭隆辉辞去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其中余新亚的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省人大常委会依法确定为165名,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实有代表163名。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后,王国民、夏振伟、曾凡、李玲、丁星、王晓沙、吕宗明、张进、魏德赐、彭怀明、龚志鹏、吴炎弘、王金海、毛兴味、刘小燕、李长云、彭隆辉因工作原因,李成国因个人原因,余新亚因身体原因,已向市人大常委会辞去市人大代表职务;卢治轩因工作调整,调离本行政区域,其市人大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本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后,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143名。

现予公告。

 

 

武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8号)

 

武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黄蓝辞去武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武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武宁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11月26日

 

武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9号)

 

武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6日免去:

雷云湘的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武宁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11月26日

 

武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0号)

 

武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6日决定任命:

伍术刚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艾志勇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卢育礼为县商务局局长;

蒋莹莹为县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卢育礼的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武宁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11月26日

 

武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1号)

 

武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6日任命:

刘冰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柯美兰的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黄雪娇的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武宁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11月26日 

 

武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2号)

 

武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6日任命:

朱水龙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莫明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武宁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11月26日

 

武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3号)

 

黄蓝代表因工作变动调离本行政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有关规定,黄蓝的武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定国、刘钟、陈迪森、柯志洋、聂海、龚健、彭贤红、程楠、雷云湘、阚广江、瞿明和、聂太全等12人辞去武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有关规定,王定国、刘钟、陈迪森、柯志洋、聂海、龚健、彭贤红、程楠、雷云湘、阚广江、瞿明和、聂太全等12人的代表资格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雷云湘的武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武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瞿明和的武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武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武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阚广江的武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本次部分代表资格变动后,武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有207名。

现予公告。

 

 

编辑:陈拾梅、章星颖(实习生)

审核:倪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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