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利半山檀香湾畔小区业主委员会申请函
保利半山檀香湾畔小区业主委员会申请函
关于请求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指导成立保利半山国际花园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函
致: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们是南昌市湾里管理局保利半山国际花园业主,小区自2013年购房、2014年入住至今已逾十年,现因核心权益长期受损、下级主管部门不作为,特向上级部门申请监督指导,具体情况如下:
一、小区核心问题(附证据)
1. 业委会成立受阻:小区1500余户业主入住多年,多次向湾里管理局景区与城乡建设办公室申请成立业委会,均被以“不能单独成立”为由推脱,未履行法定指导职责。
2. 公共配套被擅自变更:原规划的小区公共配套小学,未经业主同意于2022年变更为私立培特学校,业主子女入学权益受损,投诉无果。
3. 物业违规问题突出:前期物业未履行合同约定(地下停车费已含在物业费中仍违规收取),服务质量低下(公共设施维护不到位、外墙开裂未妥善处理),还拟违规动用维修基金。
4. 下级部门不作为:我们就上述问题多次向湾里管理局景区与城乡建设办公室、招贤镇政府反映,均未得到有效答复和解决,相关部门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二、法律依据
1.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成立。
2.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3.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条:维修资金使用需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三、请求事项
1. 监督湾里管理局景区与城乡建设办公室履行法定职责,指导我小区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2. 督促相关部门调查小区公共配套(学校)变更的合法性,保障业主共有权益;
3. 责令物业整改违规收费、不作为等问题,规范维修基金使用流程;
4. 对湾里管理局相关部门的不作为行为进行监督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