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创新是文化永葆生机的源泉,是推动文化发展的不竭动力。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深刻把握文化发展规律,明确提出“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战略任务,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指明了前进方向。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面对世界文化格局的深刻变革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唯有充分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才能让文化成为引领时代潮流、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引擎,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源源不断的文化动能。
●守护文化根脉,激活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的强劲动力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的源头活水。要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让古老文明在现代社会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一方面,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系统性梳理和创造性解读,通过现代学术研究、文化阐释等方式,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另一方面,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场景深度融合,将传统文化元素融入产品设计、影视创作、动漫游戏、旅游体验等领域,使其以更加鲜活的形式走进大众生活。
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体现了当代中国的发展理念和价值追求,是新时代文化创新的重要方向。革命文化承载着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和优良传统,蕴含着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革命精神。要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如改革开放精神、脱贫攻坚精神等,将其融入文化创新实践,展现新时代中国人民的精神风貌。要挖掘革命文化中的红色资源,如革命遗址、英雄事迹、红色文献等,将其转化为文化创新的丰富素材,推出一批兼具历史价值和时代内涵的文化作品。
●培育创新主体,夯实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的人才基石
人才是文化创新创造的核心要素。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关键在于培育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文化创新人才队伍。从专业文化工作者到广大人民群众,每一个主体都是文化创新创造的参与者和贡献者。充分调动不同群体的积极性,就能形成全民族共同参与文化创新创造的生动局面。
专业文化工作者是文化创新创造的骨干力量。要加大对专业文化工作者的扶持力度,搭建成长平台、完善激励机制,支持其开展高水平文化创新实践。通过设立文化创作基金、建设文化创新平台、举办文化赛事活动等方式,为其提供创作资源和展示机会。完善人才评价机制,突破传统人才培养使用模式的局限,以创新成果、社会影响力、群众认可度为主要评价标准,让优秀的文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人民群众是文化创新创造的源泉。要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鼓励其参与基层文化创新实践。通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为他们提供展示才华的舞台。加大对群众参与文化创新的引导和支持力度,通过开展文化培训、提供创作素材、搭建交流平台等方式提升文化创新能力,让更多群众成为文化创新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形成全民族共同推动文化创新创造的强大合力。
青少年是文化创新创造的新生力量。要注重培育青少年的文化创新意识和能力,将文化创新教育融入学校教育体系,开设相关课程、开展实践活动,培养青少年的创新思维和创作能力,让青少年成为文化创新的积极推动者。
●搭建实践平台,拓宽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的实践路径
文化创新创造需要依托有效的实践平台,才能将创新理念转化为实际成果。搭建多元化、多层次的文化创新实践平台,是拓宽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路径的重要举措。从文化产业园区到数字文化平台,从文化交流活动到文化创业孵化基地,不同类型的平台能为不同群体的文化创新实践提供有力支撑,推动文化创新创造在全社会广泛开展。
文化产业园区是文化创新创造的重要聚集地。通过整合文化资源、汇聚创新人才、提供配套服务,文化产业园区能为文化企业、文化工作者提供协同创新空间。近年来,各地建设了一批特色鲜明的文化产业园区,通过引入艺术机构、设计公司、影视制作团队等方式,形成了集创作、展示、交易、孵化于一体的文化创新生态。在园区内,不同领域的文化主体可以开展跨界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文化创新成果的转化和推广。文化产业园区的蓬勃发展不仅促进了文化产业的繁荣,更激发了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数字文化平台为文化创新创造提供了便捷的技术支撑和广阔的传播空间。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与文化创新深度融合,催生了一批数字文化平台,如短视频平台、数字博物馆、在线文化创作平台等。它们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让更多人能够参与文化创新和传播。在短视频平台上,普通用户可以通过拍摄短视频的方式展示文化创意,如传统美食制作、民间舞蹈表演、文化知识讲解等,有力推动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和传播。数字博物馆通过对文物的数字化扫描和展示,让用户能够在线欣赏文物细节,并通过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实现与文物的互动,为文化创新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数字文化平台的发展,让文化创新创造更加便捷、高效、普惠,为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开辟了新的路径。
文化交流活动是推动文化创新创造的重要纽带。通过积极开展国内外文化交流活动,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碰撞与融合,激发文化创新灵感。一方面, 各地举办的文化节、艺术节、博览会等活动,为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的文化主体提供了交流展示平台。另一方面,搭建中外文化对话的平台,举办中国文化年、文化节、文化周等活动,让中国文化在走出去的同时,引进国外优秀文化成果,为我国文化创新创造提供借鉴。文化交流活动的开展,拓宽了文化创新视野,丰富了文化创新内容,推动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向更高水平发展。
文化创业孵化基地为文化创业者提供了全方位的创业支持。文化创业是文化创新创造的重要形式。通过创业将文化创新理念转化为商业价值,不仅能推动文化产业发展,还能激发更多人的创新热情。文化创业孵化基地通过提供办公场地、创业培训、资金支持、市场对接等服务,能够帮助文化创业者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创业成功率。
●优化制度环境,营造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的良好氛围
良好的制度环境是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的重要保障。通过完善政策法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资金投入等措施,优化文化创新创造的制度环境,能够为文化创新主体提供稳定的预期和有力的支持,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让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得到充分释放。
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为文化创新创造提供政策支持。立足文化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制定和完善支持文化创新的政策法规,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文化创新扶持政策、文化市场管理办法等。在政策制定上,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围绕文化创新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出台具体的扶持措施。加强政策落实和监督,确保其真正惠及文化创新主体。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文化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知识产权是文化创新创造的重要成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够激发文化创新主体的积极性,促进文化创新成果的转化和推广。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对文化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文化知识产权的行为,如盗版、抄袭、侵权等。加强保护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让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保护创新的良好氛围。
加大资金投入,为文化创新创造提供有效支持。加大对文化创新的财政投入,设立文化创新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创新项目的研发、创作和推广。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文化创新,通过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措施,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文化创新领域,形成多元的文化创新投入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能够真正用于文化创新创造,为文化创新创造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 刘洁 汤翔鹤
(作者分别系中共江西省委党校文化与科技教研部讲师,文化与科技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