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热议:切莫因传播淫秽信息“摔跟头”

2025-12-24 17:26 阅读

  连日来,不少媒体报道了“新的一年别把私下传播淫秽信息不当回事”的新闻,消息一出,引发广泛关注。

  这个新闻出现的背景是,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正式施行,该法第八十条明确把“利用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纳入治安处罚范畴,无论传播场景是公开微信群还是私人私聊,只要证据确凿,均可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也将面临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换言之,公安机关将对传播淫秽信息者加大处罚力度。

  随着互联网产业迅速发展,网上的淫秽信息也多了起来,让公众权益、公序良俗和社会治安受到不小的挑战。从目前查处的涉网络淫秽信息案件来看,传播行为的表现形式日趋多样,从传统的群内分享、私聊发送,到专业化的众筹合购、网站传播、直播牟利,覆盖了行政违法、刑事犯罪,清晰呈现了不同行为模式对应的法律后果。而互联网涉黄无论牟利与否、场景公还是私,都不是法外之地。鉴于此,新规落地将填补规制空白,进一步有效遏制网络淫秽信息传播,筑牢清朗网络环境的法治防线,让上网更安心、社会更有序。

  值得注意的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条特别规定,淫秽物品或信息中涉及未成年人的,从重处罚。这一规定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相呼应,形成对未成年人的特殊法律保护。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获利五千元以上即可定罪,获利三万元至五万元以上即属“情节严重”,将面临更重刑罚。这表明,我国已构建起“行政监管兜底、刑事追责从严”的阶梯式社会治理体系。

  时间的齿轮,距离2026年没有几天了。虽然互联网信息铺天盖地、日新月异,我们不妨保持清醒和定力,根据自己学习、工作、生活和兴趣爱好所需,对接触到的信息进行精准筛选,不以任何方式传播含有淫秽信息的图片、文字、视频等内容,远离、抵制和举报它们,齐心协力将其倒入历史的垃圾堆里并灰飞烟灭,让启智润心、反映人情冷暖、充满社会正能量的信息充盈自己的精神世界。千万别因传播淫秽信息受到法律法规的惩处,否则得不偿失。

  (潘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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