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违规!萍乡曝光6起典型案例

2025-08-03 15:06 阅读
大江新闻综合原创

8月3日,大江新闻从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扎实推进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该局始终保持对特种设备领域违法行为的严管重罚态势,为警示行业、震慑违法,对6起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案例一:某电梯检测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开展电梯检测活动案

案情介绍: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4日,萍乡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抽查时,抽查了该公司检测的12台电梯,经委托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对当事人检测的电梯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未按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开展电梯检测活动。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在电梯检测中未严格执行《电梯自行检测规则》的要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萍乡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进行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湘东区某电梯公司未按规定时间对电梯进行维保案

案情介绍:2025年2月18日,湘东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敬老院进行电梯日常监察时,通过查阅《电梯的维护保养记录》,发现该维保公司从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2月18日期间没有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修订)》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湘东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和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进行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湘东区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燃气管道案

案情介绍:2024年6月20日,湘东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使用的0.1兆帕以上的燃气管道有30公里未见首次检验及定期检验报告。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湘东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进行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上栗县某餐饮公司使用未经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电梯案 

案情介绍:2024年8月26日,上栗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使用的一台杂物电梯未经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上栗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进行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安源区某电梯公司未按规定时间对电梯进行维保案

案情介绍:2025年3月3日,安源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宾馆进行特种设备日常检查中发现,该电梯公司作为维保单位,2025年2月2日之后存在未对该电梯进行维保的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安源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和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进行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经开区某公司非法安装使用锅炉案

案情介绍:2024年12月20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某公司锅炉未办理使用登记证,自行安装并使用了一台新锅炉。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一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和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进行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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